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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热点政策问题答疑

类别:行业新闻 日期:2026-04-02 17: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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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热点政策问题答疑(图1)

  为精准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已成功举办7期“政企面对面——处长讲政策”专题宣讲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得到广大企业家的热烈响应与积极参与,大家立足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聚焦政策落地见效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交流,做实做细政策答疑工作,助力民营企业理解、用好各项惠企政策,省民促中心系统梳理各期宣讲核心内容,对企业家提出的重点问题进行规整和解答,汇编形成本次政策问答摘编。

  1.电力价格未来趋势:①市场化程度持续提高。2026年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交易,暂未直接参与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规则向精细化、高频化(如逐日开市)方向完善,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②价格水平总体稳定:2025年全省工商业用电均价略有下降;2026年在市场化改革推进下,预计保持稳定运行,延续四川电价比较优势。③丰枯价差明显,丰枯价差超0.2元/千瓦时;分时电价机制进一步优化,峰谷时段动态调整,引导错峰用电。

  2.稳定电力价格措施:①零售限价机制:2026年零售套餐“交易价+联动价”设置上限为“交易价”的105%;②批零价差收益分享机制:鼓励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自主约定批零价基准及超额收益分享比例,若双方未达成一致,默认基准值为7厘/千瓦时、超出部分按五五分成,促进市场改革红利向终端用户传导;③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协同,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平衡供需与成本,巩固四川电价优势。

  3.稳定天然气价格措施:①“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监管:上游门站价格逐步市场化,严格监管中游管道运输价格;②配气价格规范管理: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制定,兼顾企业可持续发展与用户承受能力,避免价格大幅波动;③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使终端销售价格灵敏反映市场供需变化。

  问题二:2026年电价计价与以前的区别,怎么计算分时电价,对企业来说用电成本分析?

  ①市场用户作为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其分时电价政策得到优化,核心按照市场化部分与非市场化部分进行区分,分别执行不同的浮动规则。其中,批发用户的市场交易电价、零售用户市场交易电价中与电力现货价格联动的电量,也就是联动价部分,不执行分时浮动;而批发用户与零售用户的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以及零售用户非现货联动电量,比如省间绿电PPA、留存电量等,则继续依照现行分时电价政策执行分时浮动。

  ②代理购电用户(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分时电价政策无变化,继续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浮动,即代理购电价格(含1.5倍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参与浮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浮动。

  ①对批发用户:需要按24小时分别签订交易电量、电价,能更精准反映不同时段的用电时间价值;建议:结合自身24点用电情况,评估分时浮动后的电价水平。

  ②对零售用户:需要约定各月24个时段零售套餐交易价格和全年各月联动价格比例;联动价格部分(5%-10%)与现货市场24个时段价格直接联动;设置零售结算限价机制,当零售套餐均价超过交易价格加权均价的105%时,超出部分按零售套餐电量计算为零售限价费用。

  ③成本控制建议:所有企业均需梳理自身用电规律,优化生产排班,尽量避开尖峰、高峰时段安排高耗能生产工序,充分利用谷段低价用电,通过错峰用电降低整体用电成本;密切关注电力市场政策及分时电价调整动态,及时调整用电与签约策略,最大化享受政策红利。

  截至2026年1月29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核心政策条款无调整,2026年正常延续执行。该政策法定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在无新的官方文件修订前,2026年按现行规则执行。后续若有政策调整,以财政部、税务总局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税务局等官方渠道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问题四:在《推动全省建筑业做优做强若干措施》中,针对中小建筑企业的扶持政策具体有哪些落地路径?是否有差异化的倾斜措施?

  在《推动全省建筑业做优做强若干措施》中,已明确中小建筑企业的差异化扶持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质升级。建立企业资质审批服务指导机制,加大对企业申报交通、水利、能源、化工、冶金、矿山等领域高等级资质的培育力度。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取得的施工业绩,其实际承担部分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作为企业资质申报、参与相关工程项目投标业绩。

  2.融资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化产品服务,开发适应民营企业特点的信用类贷款产品。支持金融机构提高对信用较好的建筑业企业融资授信额度,对符合条件企业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向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项目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3.项目分包与发展。支持在川央企、国企与民营企业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引导民营企业聚焦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节能改造、城市更新等领域,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在《推动全省建筑业做优做强若干措施》中,已明确给出实体建筑公司的发展方向与产业顶层设计。一是锚定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方向,着力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以此作为产业发展的核心导向。二是坚持工业化驱动建造方式变革、数字化重塑产业体系、绿色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通过“三化”同步推进,实现建筑产业的系统性升级。三是以建成建筑强省、打造“四川建造”升级版,作为产业发展的顶层目标,引领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四是鼓励有条件地区组建以骨干企业为主体的“大建工”集团,推动企业向具备投融建营一体化能力的综合承包商转型,明确实体建筑企业的升级方向。

  在《推动全省建筑业做优做强若干措施》中,已明确建筑新材料及绿色建材的推广相关部署。一是依托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持续提升工程项目模块化、集成化、标准化、数字化、绿色化建造水平,在建造环节落地绿色建材的推广使用。二是依托产业园区培育产业生态:实施“1+N”建筑产业园区建设行动,支持企业参与绿色建材、部品部件生产、项目咨询、智能装备、智慧运维等产业链环节发展,从产业培育层面助力建筑新材料推广。

  在《推动全省建筑业做优做强若干措施》中,明确提出了保障工程款及时结算的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制度,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0%。二是全面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建筑业企业以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三是保障建筑业企业账户正常资金出入,严禁超标查封和冻结。支持建筑业企业以固定资产、政府工程应收账款等为担保解除查封。

  1.融资渠道拓展。一是支持金融机构合理扩大建筑业企业合格抵押质押物范围,以建材、工程设备、在建工程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融资。二是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开市场债券融资,综合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交易型增信等多元化信用增进模式。

  2.融资成本降低。一是支持金融机构提高对信用较好的建筑业企业融资授信额度,对符合条件企业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向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的项目、节能建筑、绿色建筑等节能降碳领域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3.回款保障。一是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0%。二是全面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

  《推动全省建筑业做优做强若干措施》,提出了多项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的措施。

  1.科技创新支持。一是支持企业在数字勘察、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等领域科技创新。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人才培育。一是产教融合:支持企业联合大中专院校聚焦新兴产业领域、新型建造方式人才需求实施产教融合。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3.领域聚焦。引导民营企业聚焦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节能改造、城市更新等领域,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在《推动全省建筑业做优做强若干措施》中,已明确了规范建筑行业招投标市场的措施。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中提到,一是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署,持续深化建筑市场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业乱点乱象。二是加强根治欠薪源头治理,全覆盖落实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工资付。三是完善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在行政审批、监督检查中实施差异化监管,探索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到工程建设全过程。

  问题十一:国家及四川省、成都市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内容与实施要点有哪些?

  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覆盖国家级、省级、市级三个层面,聚焦核心内容、实施要点具体如下:

  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主要用于支撑新质生产力、驱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数据要素价值释放遵循数据资源化→数据资产化→数据要素化三步递进路径;国家以“数据二十条”为顶层设计,搭配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意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产权登记等配套政策,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1+N”政策体系。

  四川省实施数据企业专项培育行动,建立省级数据企业库分类培育;资金支持上,数字产业集群每年最高3000万元,人工智能1号工程、转型促进中心等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企业购算力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智改数转”按设备投资额20%补助;场景培育上推进“智改数转”、转型促进中心倍增、应用场景实验室三大行动,打通数据价值化落地最后一公里。

  问题十四:企业想参与数据流通,四川有哪些专业机构能提供支撑?这些机构分别能帮企业做什么?

  ①数据交易所(中心):核心枢纽,提供合规保障、供需匹配、清算结算、价格发现,以及从合规咨询到争议解决的全链条一站式服务;

  ②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制造业产业链“链接者”,可将企业生产痛点转化为数据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构建数据协作网络,推动数据供需精准匹配;

  ③数据商:数据产品“提供者”,可为企业提供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建模等专业服务,还能将企业原始数据开发成场景化数据产品(如行业产能指数、工艺优化报告)。

  问题十五:制造业企业在生产环节采集的设备、产线、订单数据,到底拥有哪些合法权利?会不会存在产权纠纷?

  企业作为数据处理者,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对生产环节合法采集的各类数据,享有完整的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数据所涉信息主体仅享有获取/复制转移数据的权益,委托的第三方数据处理机构无相关产权(另有约定除外),明确规避了产权归属纠纷。

  问题十六:企业想通过爬虫收集行业公开数据做生产分析,怎样操作才合规?合规后能享有哪些权利?

  爬虫本身合法,合规需满足4个前提:①不非法侵入他人网络;②不干扰网络服务正常运行;③不破坏有效技术措施;④不损害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合规收集后,企业享有该数据的持有权、使用权,且在不实质性替代被收集方产品服务的前提下,可对外提供数据产品(享有有限经营权)。

  政策明确将数据资产入表作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重要方向,一方面支持数据商、交易所开发适配制造业的数据资产定价、评估体系;另一方面通过数据产权登记为资产入表提供权属证明,同时鼓励探索智能体服务等新业态,丰富数据资产入表的产品形态。

  问题十八:国家级、四川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政策有哪些?多久会组织申报?

  ①先摸清家底,找准定位:全面梳理知识产权、研发费用、科技人员结构,完成合规与信用自查,找准在培育链条中的位置与短板。

  ②提前布局准备,对标提升:布局高质量自主知识产权,规范研发管理与财务归集,紧盯成长性与创新指标,适配政策支持领域。

  ③扎实练好内功,筑牢根基:持续加大研发与人才投入,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健全内部治理,坚守合规诚信经营。

  ④融入培育梯队,借力成长:主动融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依托政策实现能级跃升。

  问题二十:公司年产值增长快、研发投入增速跟不上,研发费用占比低于3%,能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要求,研发费用占比为高企申报硬性门槛,不满足则无法申报。

  同时,要求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该企业研发占比低于3%,无论处于哪个营收区间,均未达到最低门槛要求,不满足高企申报条件,故无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