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企业,紧扣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向,逐步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价格机制。同时,将电价市场化改革与降低用电成本协同推进,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强化价格管理、优化政策供给,多措并举促进2026年工商业用电价格下降,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优化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背景下煤电小时数减少的需要,提高煤电机组容量电价,在此基础上,指导协调发电企业合理降低电量电价,利用煤电“价格锚”作用,撬动新能源和外电价格下降。完善燃气发电价格调节长效机制。建立燃气发电容量电价政策,弥补发电固定成本,动态调整电量电价,引导降低燃气发电规模,支撑发电侧成本下降。
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现新能源发电价格全部由市场形成。一方面,实施新能源“机制电价”政策,建立市场外差价结算机制,按年度组织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合理确定机制电量和电价。另一方面,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在实行绿电交易的基础上,推动新能源参与常规电能量市场,与煤电同台竞争,降低交易价格。
加强与山西、甘肃等资源富集省市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跨区电力交易,引入更多域外低价电源。加强京津唐电网政策协调,针对电网代理购电中的京津唐直调电厂和特高压送我市煤电电量,参照域内煤电交易均价形成购电价格,实现外电价格同步降低。
制定2026年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合理设置零售侧交易价格上限,有效管控售电公司利润空间,确保发电侧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多项举措的协同发力体现了“放得开、管得住”原则,既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通过精细化管理守住了价格底线。从年度电力交易情况看,我市电源侧交易价格普遍下降,传导至终端用户,预计2026年工商业平均用电价格较2025年降低2.04分,不同用户电源来源、交易途径、用电习惯不同,降价程度存在差异,综合测算,全年可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约15亿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