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10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77号)。新规将于2026年8月1日起全国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7月。
输配电价,就是电网企业把电从电厂送到你家门口收取的“过路费”。这个费用由谁收、收多少,每三年由国家发改委核定一次。这次核定的是第四监管周期的价格。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的阶梯电价与分时电价,完全沿用原有标准。 网上传的“居民电费要涨”是谣言——民生类用电根本不在本次调价范围内。你该交多少电费,8月1日之后和之前完全一样。
本次调整的核心对象是工商业用户。整体特征可以概括为 “电量电价下调、容需量电价上调”。
电量电价下调:全国约20个省份的电量电价下调了5%以内。以10kV两部制电价用户为例,省级电网输配电量电价出现了整体性下调。这部分相当于“每跑一公里的过路费”降了。
容需量电价上调:上调幅度在3%至5%左右。多数省份容量电价小幅上涨约1元/kVA·月。这部分相当于“占用车道的固定费用”涨了。
简单说:用电效率高的企业,总电费可能下降;申请了大容量变压器但实际用得少的企业,电费可能上涨。新规正在用价格信号倒逼企业告别粗放用电。
第四监管周期还进一步补充了220千伏及以上电压档位。高电压用户的输配电价明显低于低电压用户——大工厂直接接入220千伏电网,“过路费”打折;小工厂接10千伏,过路费全价。电压等级越高,单位电量的“过路费”越便宜。
区域电网输电价格的变化,也是本轮调整最扎眼的信号。区域层面,跨省输电由“按输送电量收费”改为“电量电价+容量电价”模式。从区域电量电价看:
华中为什么涨?因为华中是全国电网的“十字路口”,承担了大量西电东送、南北互济的枢纽功能。西北为什么降?因为新能源外送规模扩大、通道利用率提升,单位成本被摊薄了。
新规调整的是输配电价,不是销售电价。输配电价只是工商业用户终端电价的一部分。终端电价还包含上网电价、线损费用、政府基金等。
不过,对电费占成本三成以上的高耗能企业来说,过路费涨一分,利润可能就少一截。这次调整是用价格信号在引导用电行为——谁用电更高效、谁电压等级更高,谁就能享受更低的“过路费”。粗放用电的时代,正在被一纸文件改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