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山东发改委出台《关于山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次调价下调了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电价(即大工业电价),并调整了工商业峰谷电价峰谷时段。
本次调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一般工商业电价)、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及基本电费容(需)量电价保持不变,大工业电价(平段)及输配电价同步下调:
调整后,全天中峰时段、谷时段均由原8小时加长为9小时,平时段由原8小时减少至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