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目前,南方电网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 887.8 万 kW/1700 万 kWh,其中电网侧与电源侧储能电站 166 个,装机 771.8 万 kW/1448.0 万 kWh。五省区布局各有侧重,广东、贵州以电网侧储能为主,广西、云南侧重电网侧与新能源侧联合储能,海南则以新能源侧联合储能为主。2024 年区域内电源侧及电网侧储能投产 335 万 kW/665 万 kWh,预计 2025 年底装机规模将超 1500 万 kW。技术方面以锂离子电池储能为主,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新技术示范项目逐步落地,呈现多元化发展。2024 年区域储能日均循环次数 0.76 次,日均利用小时数 2.87 小时,其中广东利用效率最高,日均循环 1.14 次、利用小时数 4.3 小时。
涵盖电网侧(电网租赁、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电源侧(新能源配建独立 / 联合储能、火电联合调频储能电站)、用户侧(虚拟电厂聚合储能)三类共五种类型,明确各类储能的市场主体身份及并网调度协议签订要求。
调管关系按电压等级和市场环境划分,广东为现货市场区域,其余四省区为非现货市场区域,500kV 及关键互联电站由总调调管,其余按电压等级分属中调、地调。调用方式包括市场化调用(通过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形成充放电曲线)和直接调用(根据电网需求实时下达指令)。不同类型储能调用原则各有侧重,电网租赁储能原则不参与现货市场,新能源配建储能可独立参与市场,用户侧储能以虚拟电厂形式参与。
广东储能利用效率达标,通过容量租赁、现货、调频市场获利,2024 年容量租赁均价 149.5 元 /(kW・年)。广西以容量租赁、价差收益和调峰市场为盈利渠道,拟调整峰谷电价实现 “两充两放”。云南新能源配储无价差收益,电网侧储能通过容量租赁和价差获利,分时电价调整后具备 “两充两放” 条件。贵州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执行峰平谷电价,通过多市场获取收益。海南新能源配储主要用于存储过剩电力,提升发电水平。
建议建立容量电价机制,回收固定成本,按储能时长设定认定系数;完善现货市场,推进新能源 “报量报价” 参与出清,建立深度调峰机制;优化辅助服务市场,扩大调频市场规模,建立爬坡辅助服务市场,将备用约束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充分释放新型储能调节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