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缅甸电力能源部于2月27日发布了第89/2026号通令,宣布对电价进行调整。
公告称,对于使用液化天然气(LNG)发电厂生产的电力、通过专用线路供电,且目前按非家庭用电费率收费的工业区和经济特区内的电力用户,将提供24小时不间断供电(电力系统故障情况除外)。对于这部分电力,将按固定费率每度电900缅币收取。
公告还表示,位于工业区和经济特区外部的工商业企业,如果也希望支付每度电900缅币的固定费率以获取24小时电力供应,可以向电力能源部提出申请,部门将会予以安排。
对于普通公众以及通过现有电厂和电网供电、正常输电分配的工商业企业,将继续按照现行的家庭用电和非家庭用电两类阶梯费率收取电费,此次不作调整。
· (A)家庭用电类别(包括住宅用电、家用电力、整体(家庭)用电、不包含商业活动的宗教建筑):继续按现行费率收取,保持不变。
· (B)非家庭用电类别(包括工业、商业企业、整体临时用电、路灯、政府部门机构、国有工业企业、国有经济企业、抽水灌溉工程、市政委员会办公室/企业、非政府组织、外国使馆、国际组织):也继续按现行费率收取,保持不变。
公告指出,如果发电能力和配电能力不足,仍可能实施停电。而对于已通过专线小时不间断供电的工业区、经济特区以及相关工商业企业类型,其电费定为每度电900缅币。